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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审批

发布时间:2023-11-23 04:31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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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申办主体:自然人、法人申办条件:1、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,并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,其驾驶、轮机人员应持有航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职务证书;2、在要求经营的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客源和货源;3、经营客运航线的,应申报沿线停靠港(站、点),安

申办主体:自然人、法人

申办条件:1、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,并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,其驾驶、轮机人员应持有航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职务证书;2、在要求经营的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客源和货源;3、经营客运航线的,应申报沿线停靠港(站、点),安排落实船舶靠泊、旅客上下所必需的安全服务设施,并取得县以上航运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;4、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、场所和负责人,并订有业务章程;5、拥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。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,必须具备上述一、二、三、五项条件,并有确定的负责人。个体(联户)船舶还必须具备船舶保险证明。

申请材料:筹建提供的材料:1、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的通知书(企业、股份制有限公司提供);2、水路运输企业(船舶)筹建申请书(所属乡镇签字盖章);3、水路运输(船舶)开业申请书(所属乡镇签字盖章);4、水路运输新增运力、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(所属乡镇签字盖章);5、水路运输企业(船舶)筹建、开业、新增运力审批表(所在地方海事处、交通局签字盖章);6、本人申请报告、身份证、初中以上学历证明、资金证明复印件;7、买、卖双方签字的合同(船舶过户);8、注销申请;9、船舶建造图纸9(新造船舶);10、船舶适任证书(聘请驾驶员的应提供劳动合同)。开业应提供的材料:1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2、船舶保险合同复印件(客船必须提供);3、船舶检验证书、所有权证书、国籍证书复印件;4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。

办理机构:德州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(交通局办公楼16楼西)

办理地址:德州市长河大道166号

邮编 253015 (乘坐6路、112路建委站点下车)。

办理电话:0534---2583338
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六上午8:30--12:00 14:00---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程序:本人申请----填报筹建申请----筹建审批-----购买新造船舶-----船舶检验----填报开业申请-----开业审批------办理相关手续-----签发营运证------开业。

办理时限:自接收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:收费标准:证书工本费每证20元